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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神学附论(第二十部分):道德论III

无神论道德柏拉图主义

我们最近一直在讨论支持上帝存在的道德论。上节课我们看了对第一个前提—如果上帝不存在那么客观道德价值和义务也不存在—的反对观点。该反对观点源自柏拉图对话尤西弗罗,其中柏拉图说如果你认为因为上帝决意某事物是善的它才是善的,那么善、恶就是随意的了,而这看起来是错的。然而如果你认为因为它真的是善的所以上帝才说它是善的,那善就是独立于上帝而存在的,因此它的客观性就不必以上帝为基础。我辩论说这是一个假困境。基督徒反而认为,上帝认为什么是善的是因为祂是善的。也就是说,上帝本身是善和价值的标准。这一本质然后被以神圣诫命的形式表达给我们,从而构成了我们的道德义务。所以道德价值的根源是上帝的本质;而道德义务的根源在于上帝的命令。

开始讨论

学生:那么说上帝从不斟酌善与恶,只是善的,不做选择,这种说法正确吗?

克雷格博士:祂可能会斟酌对和错。为这一道德神命论辩护的罗伯特·亚当斯(Robert Adams)会说并非每个道德诫命都必然为真。上帝能够下达人们在旧约时期要遵守的某些临时、暂时的诫命。所以祂会斟酌那些。然而就价值本身而言,那并不以上帝的意志为基础而是植根于上帝的本质。因此这不是通常作为理由反对它的唯意志论者的观点。

学生:尤西弗罗困境中困扰我的问题是,说某事物因为上帝决意或命令那样而是善的... 究竟为何那就是错的而不是随意的?我所理解的是如果某事物对上帝而言是随意的,并且如果上帝是客观存在的话,那么说它对上帝而言是随意的在我看来也不是大问题。那看起来好像也会自然地从某事物... 的观点中流露出来。

克雷格博士:有人上星期问过这一问题。我对他说,在我看来神圣道德理论的唯意志论观点会认为没有任何道德价值和义务必然为真。那看起来不对。某些道德义务,比如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看起来必然为真。上帝在这方面不会有不同的意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些道德义务就不是简单地以上帝的意志为根基。而是更深刻一些。它们是上帝本质的表达。

学生:那么上帝必然是善的吗?换种思路来说,如果上帝的本质不是现在这样,那么那种本质也会是善的吗?

克雷格博士:根据这一观点,上帝必然为善。它是上帝的基本特性,上帝作为可想象的最伟大存在必须是一个道德上完美的存在。所以这一方面的临时、偶然性是毫无疑问的。这是必然的。

学生:这也有关义务。所以上帝让我们按祂自己的标准,如果我们知道的话,这意味着在认知上我们也必须如实地了解祂。这意味着我们会按照完全相同的形象被转化。我想这一切都源自那点。[1]

克雷格博士:我还没有讨论我们如何知道我们道德价值的内容。我前几天说过,我对关于我们如何得知我们的道德义务的一切理论都持开放态度。然而,你说的关于效法祂的形象、在基督里成圣,当然都是我们追求荣耀过程中圣灵在我们生命里所做的工。

学生:当我们以祂的意志为意志时我们就会与祂有相同的经历。如果我们清楚地看见祂,我们看到你以外的一个人。祂以肉身呈现出来就是祂在我们作为信徒中呈现出来,让我们在满足祂的意志里得到安息。这将我们改变为相同的形象,因为现在我们能真正地看见祂,因为我们得见祂的渴望、希望和良善。

克雷格博士:好的。

结束讨论

谈到柏拉图使我想到另一个对前提(1)可能的无神论回应。我称之为无神论道德柏拉图主义。柏拉图认为,善只是作为一种自我存在的概念而独自存在。(如果你发现这很难理解的话,请加入我们!)后来基督教思想家把柏拉图所说的善与上帝的道德本质画上了等号;而柏拉图自己认为善只是独自存在的。所以有些无神论者或许会说,道德价值,如正义、仁慈、爱等等,只是毫无基础地存在。它们不是以上帝为基础,只是独自存在的。我们可以把这称为无神论道德柏拉图主义。它坚持客观道德价值确实存在,但它们并不以上帝为基础的观点。实际上它们不以任何事物为基础。它们只是独自存在。

关于这一观点我们可以说什么呢?我有三点回应。

第一,这一观点并不明智。例如,说正义这一道德价值只是存在意味着什么?很难理解。说某个人是正义的很容易理解是什么意思,但当一个人说在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正义自身就存在却很令人困惑。当你对正义本身不是正义的,就像忠诚本身不是忠诚的或者放纵本身不是放纵的一样这一事实进行思考时,会发现这更令人困惑。因此如果没有忠诚之人,那忠诚又怎能存在呢?看起来好像不会有任何正义—这一抽象对象不是正义的。没有任何正义之人。因此正义看起来好像不存在,这与正义作为一个概念而独立存在的观点相悖。道德价值似乎是人的特性,所以很难理解正义等道德价值能够作为抽象概念而存在。

第二,该观点无法为道德义务提供依据。它试图为道德价值提供依据,却无法对我们的道德义务做出解释。为了论证,我们先假设像正义、忠诚、仁慈、宽容等道德价值就是存在。而这又如何对我产生任何道德义务呢?我为何要有,例如仁慈,的道德义务呢?是谁或者什么把这一道德义务强加于我呢?注意,根据这一观点,像贪婪、仇恨、强夺、自私、懒惰等道德恶行作为抽象概念也存在。因此我们为何在道德上有义务认同这些抽象概念的一部分而反对另一部分呢?无神论道德柏拉图主义因缺少道德立法者,无法为道德义务提供基础。

最后,第三点,盲目的进化过程会精确地产生符合抽象存在着的道德价值的那些生物是极其不可能的。你思考一下的话,会觉得这看似绝对是难以置信的巧合。记住,这些抽象的道德价值是绝对独立于自然界的。它与自然界毫无因果联系。[2] 所以从盲目的进化过程中出现的那类生物如何那样精确地符合独立存在的道德境界呢?那几乎像是该道德境界知道我们要来一样。我想,认为自然和道德二者都在赐给我们自然法则和道德律法的上帝权柄之下比认为这两个独立的现实范畴只是碰巧“啮合”更合理。

开始讨论

学生:有为无神论道德柏拉图主义辩护的无神论哲学家吗?如果有的话,他们通常是如何回应这些批评观点的?

克雷格博士:我认为有。我多多少少自己发明了这一观点作为一个可能的回应,但我想艾瑞克·威灵伯格(Erik Wielenberg)等人几乎 会如此断言。我不知道他们会如何回应这三点。我说过,我认为这个观点不明智。许多人已经指出该观点看似缺少道德义务和禁律(没有立法者)的凭据。第三点是在文献中提出的,我还没有看到任何有力回应,所以我无法评价。

学生:在我看来关于道德的那个无神论道德柏拉图主义几乎是一个星球大战里的宇宙,其中有代表光明和黑暗的两股势力,但你真的没义务必须站到哪一队上。你尽可以随意选边站队。

克雷格博士:这个比喻很有趣。根据这一观点光明和黑暗不以任何更深层次的事物为根基或者基础。

学生:有这种既有光明又有黑暗的原力,但它不命令任何人做这事或者那事。你只是随心所欲地选边站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克雷格博士:这是对该观点的科幻比喻。

学生:在这种善是这般抽象的柏拉图主义观点里,这是否同样适用于无意识之存在呢?动物是否也会因此出于这一道德规范之下呢?

克雷格博士:我想你得问你自己,因为它没有为道德义务提供基础,你必须问自己在何种程度它适用于动物。我怀疑那些坚持这一观点的人会说,因为动物是非理性的,因此它们不是道德体。所以它们没有道德义务。当一头狼吃掉一只羊时,它伤害了那只羊,但那丝毫没有错。它并没有违反那只羊的道德权利或者犯任何错误。但这些人可能会说如果你要吃掉一只羊那你就是在做一件对那只羊来说在道德上错误的一件事,因为你是一个理性个体。至少那是我对这种观点最好的理解。

学生:回应刚刚那个星球大战的比喻,我只想指出那个原力确实偏向于光明的一方因为黑暗一方倾向于对使用者进行暴力反击。例如达斯·普雷格斯(Darth Plagueis),他如此渴望能量以致于最终...

克雷格博士:我们给凯文一次机会来做出回应,然后我就要退出这场辩论了因为我不是星球大战发烧友。

学生:我的理解是,原力真正想要的是平衡。平衡不意味着要消灭黑暗势力。它只是意味着两方面势均力敌。因此可能有一方非常具有毁灭性... 我们可以以后再说。我们后面再接着辩论!(笑声)

克雷格博士:这听起来多么像摩尼教的明暗对立说,这是圣奥古斯丁遇到的一个古代
异端邪说,认为世界分为明暗两边,你必须选择站到其中一边。

学生:有人在这方面走过亚里士多德的路线吗?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宇宙并非在某个天堂里。它们仿佛在这个桌子里或者围绕着桌子。我好奇是否有人以类似的方式说道德价值伴随物理事态产生,或许我们的义务就存在于我们的本质中。

克雷格博士:我在后面会谈到与此类似的观点。但我要提醒你有一个叫理查德·泰勒(Richard Taylor)的人,在这方面他非常有意思。泰勒强烈认为没有上帝就没有客观道德义务。缺少立法者时就没有对错之分。他说我们就像动物一样,动物不是道德体。但是泰勒的回应是要采纳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伦理观点,他说伦理,或者美德,有点像手艺。例如,就像木匠的木工手艺非常好或者水暖工管道手艺非常好一样,人类在道德上“手艺”非常好,能够以高度发达的娴熟的方式来活出品德端正的生命。并不是说这样做对而不这样做就错,而是说这就像你练就的一门手艺—好好生活,换句话说。关于这一话题我和理查德·泰勒进行过一场辩论。[4] 我相信YouTube上能找到辩论视频,我建议你看一下因为我觉得那是一场非常有趣的辩论,一方面我指出根据无神论完全难以明白你为何会称之为美德,然后在另一方面我主张你能够具有一种神本基础的道德伦理,其中上帝是某些美德的来源并且因而在生命中建立这些美德是真的很好且必要的。你说有那种观点是对的,泰勒就是那种观点的代表人物。

学生:我一直以为柏拉图所讨论的是他所在的社会... 的那些小神,他认为那真的有点像终极上帝。但他们没有明白。祂可能密切地参与了并且一直...

克雷格博士:这一评论很合理。尤西弗罗困境是关于希腊诸神的。诸神决定什么是善的,还是说诸神决定的本身就是善的?对于柏拉图来说,在某种意义上,善是某种上帝替代。它是那种发源出世界的形而上学的至高者,是善的至高标准等等。但我认为说它不是一个位格化的存在是合理的。在那种意义上这与有神论不同。然而早期基督徒们确实从柏拉图那里找到了灵感。他们把善认定为上帝。

学生:对他而言那是难以接近的。

克雷格博士:好的。

结束讨论

我们再看最后一个反对观点,我称之为顽固人本主义(Stubborn Humanism)。

这时无神论者应做什么呢?他们中大多数人想要证实道德价值和义务的客观实在。并非大多数伦理学家和哲学家都是相对主义者或者道德虚无主义者。他们想要有客观道德价值和义务。所以他们大多数就会拥抱人本主义并且止步于此。任何有利于人类繁荣的都是善的,反之就是恶的,就这样。这是萨姆·哈里斯(Sam Harris)那样的人的立场,他在客观道德价值和义务上立场坚定,把它们植根于人类繁荣。

对此,我们可以如何回应呢?我认为只是把人类繁荣作为终极中止点看起来并不成熟,因为这样一个中止点武断、不可信。

考虑到无神论,为什么认为有助于人类繁荣的东西比有助于蚂蚁、老鼠或者黑猩猩繁荣的东西更有价值呢?为什么认为在我们的物种内对另一个成员施加伤害是错误的?当我在关于上帝之存在的辩论中向达特茅斯大学伦理学家新诺特·阿姆斯特朗(Walter Sinnott-Armstrong)提出这一问题时,他回答道:“就是那样。客观而言。难道你不同意吗?” [5] 我当然同意伤害另一个人是错误的,但我指出那并不是我的问题。那个问题是:如果无神论是真实的,它为何会是错误的?考虑到无神论的世界观,单独把人类繁荣视为道德上特殊的看起来是武断、肆意的。[6]

而且,它看起来也不可信。无神论者有时会说道德价值必然依附于某些自然事态。这里的专业术语是“supervene(相伴而生的意思)”。这些道德特性伴随着自然状态产生。相伴而生的例子之一是湿润的特性随着氢和氧以特定方式结合而产生。氢和氧都不是湿润的,然而如果你把氢和氧结合为H2O,那么湿润是必然依附这种物质的一种特性。它与那种事态相伴而生。

其主张是道德特性以类似的方式与自然事态相伴而生。因此善的特性自然地依附于母亲喂养婴儿这件事上。恶的特性必然与男人殴打妻子相伴而生。无神论者会说一旦所有的自然特性都各就各位,那么道德特性就会必然随之而来。然而根据无神论,这在我看来是特别不可信的。为何认为“善良”和“邪恶”这些奇怪、非自然的特性甚至存在,更别说它们必然地伴随各种自然事态而产生?我找不到任何理由认为根据无神论,某种情况所涉及的自然特性的完整描述会决定或者解决那种环境中的任何道德特性。

这些人本主义哲学家只是采取了一种“购物清单”式的方法来回答伦理问题。因为他们坚持人本主义,他们仅仅是在帮他们自己获取他们工作需要的道德特性。他们只是在推着购物车沿着“道德柜台”边走边挑选他们想纳入其观点中的那些道德特性。然而使这一观点合理可信所需要的是某种解释,来说明为何道德特性必然与某些自然事态相伴而生。对人本主义者来说它不足以断言我们实际上确实看见人类具有内在道德价值,因为那不在争论之中。确实,那是道德论的第二个前提!我们想从人本主义者那里得到的是认为如果无神论是真实的那么人类在道德上就是重要的的某种原因。照眼前的情形看,我认为他们的人本主义只是一种顽固的道德信仰。

有人可能会坚持说:“然而为什么上帝是道德价值的终极标准呢?”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个问题是欠考虑的。任何人都有权提出自己的道德理论并解释其所以然。恰当的问题是那个道德理论是否合理。特别是,其道德根本或者终极解释是否是一个非武断、充分的中止点。关于人本主义我已经说过,其中止点是不成熟的。它是武断且不可信的。相比于人本主义,我认为有神论具有充分的中止点。因为上帝,根据其定义,是最伟大的可想象之存在。一个根据其定义值得崇拜的存在。任何不具有该特性的事物就不是上帝。因此无法想象任何比这还高的存在。将善视为上帝本身,我想,为一个可信的道德理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就讲到这里,时间到了。[7]

[1] 5:03
[2] 10:06
[3] 15:01
[4]该辩论的记录见/is-the-basis-of-morality-natural-or-supernatural-the-craig-taylor-debate (2016年2月15日).
[5] 威廉·雷恩·克雷格与新诺特·阿姆斯特朗《上帝?:基督徒与无神论者之间的辩论》(纽约: 牛津大学出版社, 2003).
[6] 20:00 
[7] 总时长: 24:58 (版权 © 2016 William Lane Cra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