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莫利纳主义Molinism和神的拣选
May 19, 2013亲爱的克雷格博士,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正在阅读《合理的信心》,首先我要说迄今为止您的书是如此的引人入胜且具挑战性!我也期待在您其他书籍里读到您更多的见解。作为“忠诚的反对派”我很赞赏您在寻求真理的工作上做得如此完美。
我有两个非常不同的问题。我预先谢谢您花时间和精力来思考它们,我期待您的回复。
首先,在您的《合理的信心》头几篇的章节里,您用累积的方式设立了一个暂时存在于我们宇宙中的一位亲切,有道德,万能的神圣造物主的方案。在这个方案的基础上您宣称神使耶稣死里复活。
这激发了我的一个想法,与您辩论的无神论者是否也可用累积的方式设立一个照您所定义的神不存在的方案,并以您同样的方法下一个结论说耶稣从死里复活不是因为神的作为,犹如您累积的方案所提供的,乃是由于别的原因。 从而总结即使历史的复活是肯定的,然而基督教仍是假的。
当然,我知道您很可能坚持与您观点相反的论点是不合理的。但我想知道您是否认为无神论者用这种方法在它本身逻辑的结论上是与基督教对立的。为了便于讨论,若您能在这里假设所有无神论者的前提都是真的
2.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形容雅各和以扫在他们行善或行恶之前就被判断为神所爱的和所恨的(或“少爱的”)。然后保罗比喻我们都如陶土为一位陶匠所捏塑,并说明不是那奔跑者的旨意,而是那施怜悯的神的旨意救了我们。保罗引用了神对法老王说的话:“是为这目的我将你兴起……”然后讨论了一个观点就是神造“普通用途的器皿”目的就是为了显示他对贵重器皿的忍耐宽容。
许多归正派认为这段话表明双重预定论和无条件的拣选,我不得不同意他们 – 就像基督自己在约翰福音6章65节一样!在我看来,归正派的神是暴戾不值得敬拜的,并且加尔文主义者解释罗马书第九章,除了仇恨再无其他,这种观点对于不信神的人来说确实是很难接受的。正如著名的归正派学者詹姆士.怀特James White 对这章的描述一样:“我明白唯一使人能如此相信的途径只有靠一项恩典的作为。”
在我看来,这击溃了您对莫利纳主义的立场,既然没有神预先的帮助,人不可能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自由的选择神。何况,在约翰福音第六章上下文所涉及到的故事叙述了一些使徒离弃耶稣,引起耶稣在6章65节所说的,也证明基督不是一个白白赐给所有人的礼物!在些章节下,人还剩下了什么自由去选择基督呢?
非常感谢您所花的时间!
达林
United States
克雷格博士的回复
A
达林,让我坦诚的说,我多么欣赏您信中的语气。虽然您不同意我的看法,您的信却是礼貌的典范,我们若都能学习您的风格就好了。我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关于以耶稣复活的历史性来建造一个无神论观点的框架与我为此所设立的方案平行发展的可行性,以我来看,这正是无神论者成功的最大希望。首先提出反对有神论的论据,如邪恶的问题或的无身躯体现者的不可能,以致当您转向复活的证据时,就无法用这种超自然的人来解释了
但是请注意,这两种情况有一个潜在的显著区别:在有神论的情况下,耶稣复活的证据本身就鉴定有神论(见提摩太Timothy和丽迪雅Lydia 麦格鲁McGrew的优秀文章,刊于即将出版的《自然神学的布莱克韦尔伴侣本》Blackwell Companion to Natural Theology,编辑Wm.L. 克雷格和J.P莫兰德),因此对耶稣复活加增的证据更增添了有神理论的概率。反而,对无神论者而言,耶稣复活的证据往往消减了无神理论的可信度,因此就削弱了他们原来反对有神论的立场,并更把无神论变为更不可能。如果一个人尊重耶稣复活强大的证据,它很可能会消减您为无神论所提供论据的概率,以致最终导致有神论成为蛮不错的选择。运用耶稣复活的证据,无论如何无神论方案都会比以前看来薄弱。
莫利纳主义和罗马书第9章——神的拣选是犹太人自我意识的一部分
其次,让我们来谈谈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中讲到拣选的教条。我想与您分享保罗教导的一个观点,我想您会得到很多的启发和鼓舞。在归正教派的影响下,通常我们阅读保罗的书信时,有倾向把神的拣选范围缩小到那几个被选上的少数,而在神的主权中没蒙拣选的人也不能抱怨。我认为这是对这一章基本上的误解,导致它在整个保罗书信的上下文内失去了它的意义。
保罗在书信的开始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果犹太人没有遵循律法,他们的身份对他们有何益处(2. 17-3.21)?他说虽然身为犹太人领受神启示的圣言具有很大的优势,但犹太人并非就能自动承受神的救恩。反而保罗却坚持激进和令人震惊的声称:“外表的犹太人,不是真犹太人,惟有出于内心的,才是真犹太人;真正的割礼也不是在乎于外表和肉体的,真割礼乃是出于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 ”(2. 28-29)
保罗坚称“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3.20);反而“我们把持着,人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着律法”(3.29)。这样就包括了外邦人和犹太人。 “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做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3.29-30)。
您知不知道这对于保罗当代的犹太人意味着什么吗?外邦“狗”竟然可以凭着对基督的信心而比民族性的犹太人更是犹太人并进入天国,而神的选民反而被排除在外!不可想象!简直是欺诈!
保罗继续引申犹太人的先祖亚伯拉罕的例子来支持他的观点。保罗解释说,亚伯拉罕在接受割礼之前已经被神称为义了。 保罗说,“目的是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如外邦人)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注意那个限制!),并且按照信心的榜样去行的人,就如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之前就信了一样”(4.11-12)。
莫利纳主义和罗马书第9章—— 上帝的拣选扩大到包括外邦人
这是一个有爆发性的教导。保罗在第9章的开始表达他对于民族性的犹太人由于拒绝弥赛亚(=基督)而失去救恩感到深切的悲痛。但是他说这不等于神的话落空了,反而,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并非每个以色列的后裔,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就都算是他的后裔”(9.6-7)。成为种族上的犹太人是不够的,反而必须是蒙应许的孩子。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种拣选可能包括外邦人而不包括犹太人。
那么保罗挣扎的问题是,神拣选的犹太人怎么可能得不到所应许的救恩,而那些被犹太人认为是不洁净和令人厌恶的外邦人反而得到了救恩呢。保罗的答案是神是有主权:他可以拯救他想要拯救的任何人,没人可以抵挡神。他可以凭他意愿施恩典给任何人,即使是令人厌恶的外邦人,没有人可以抱怨神不公平。
所以——这就是关键了:谁是神拣选来拯救的?答案是:那些对基督耶稣有信心的人。保罗在加拉太书(犹如罗马书大纲的缩写)说:“所以您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拉太书3.7)。并不在乎是犹太人或是外邦人:神有主权去拣选拯救所有信靠基督耶稣救恩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可继续在罗马书第10章中说,“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10.12-13)。归正神学对这种奇妙、普世救恩的呼召是完全无法了解的。谁愿意都可以来。
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中的负担并不是要缩小神拣选的范围而是要扩大它。他想把所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无论种族,都包括进来。神的拣选,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一个整体的意念:神为祂自己拣选了一个子民,一个完整的团体,而我们要不要选择成为那个注定得救团体的成员,完全在于我们是否意愿用信心来回应。
莫利纳主义和罗马书第9章——拒绝基督是自由的选择
当然,神对世间人事的旨意有完全的主权,这还不是故事的全部。但莫利纳主义对剩下来的故事有很合理的解释。约翰福音6章 65节的意思是,除了神的恩典,没有人能凭着自己来到神面前。但是那里没提示那些拒绝信靠基督的人不是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神知道在什么确切的情况下人会自由地回应祂的恩惠,他就把每个只要愿意顺然接受的 人放在有足够得救恩典的情况下。但神知道谁会和谁不会回应。所以问题不出在神身上如果有些人自由地拒绝神的恩典和所有要拯救他们的功夫,反而他们就像以色列人没有得到救恩是因为他们拒绝拥有信心。
威廉.里.克雷格
- William Lane Cra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