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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中间知识

May 08, 2019
Q

神学中间知识主义认为上帝知道每个人在可能处在的所有环境中的自由意志,即使此类环境并不存在。在本系列的问题中,克雷格博士解释了该主义如何能适用于关于一个从未听说过福音的人或在能够理解救赎信息前夭折的婴儿的问题。当提问人假设上帝是通过演绎法得出此知识时,他还纠正了一项关于上帝中间知识的误解。中间知识实际上是一种上帝自有的知识。

问题1:

亲爱的克雷格博士,

在救赎论中最难的问题之一是“没有机会回应上帝启示便夭折的儿童、婴儿会发生什么?”“负有责任的年龄”理论看似是一种流行的观念,它主张任何在一定年龄前死亡的儿童会直接去天堂。然而,这种“普遍特赦”在我看来存在致命缺陷。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那些没有接受耶稣的灵魂(“全球诅咒”的对象,如果你愿意那样叫他们的话),仅凭借在“负有责任的年龄”前死亡,将会与其他人一起升入天堂。公义神圣的上帝怎能允许这样的灵魂进入天堂呢?

一个公平、正义和全能的上帝会考虑这些儿童如果被给予更多时间和启示的机会的情况下会做什么,并据此审判他们,是不是更合理呢?在马太福音11章20到24节中,上帝说祂在某些情况下就将这样做,我不明白祂为何不会将此公平的考虑延申到所有其他环境中断的人。

感谢您花时间回应我的问题。

基督中的爱,

史蒂夫

 

问题2:

在您的文章“基督怎能是通向上帝的唯一道路”中,你试图解答救赎只在于基督中的排他性的难题。我来自像印度这样自古就有着丰富且深厚宗教传统的国家,我的祖先都错了这样的想法真的令人难以接受。这是最重要的障碍。可以说审判不是基于一个人所不知道的,而是基于他所知道但蓄意拒绝接受的最好、最高真理和道德(或者蓄意拒绝知道)吗?(“一个人被给予的越多,就被要求的越高。”)您是否有依据圣经的论点来主张审判是基于一个人在其所知道的最好、最高标准的道德或哲学真理下的行为或者选择?

苏尼尔

问题3:

克雷格博士,

您在莫连那主义方面的工作一直以来对我帮助非常大。但是,在接受关于它的某些内容上我还是有一些困难。我相信在关于我们做出的道德上的重大选择上,我们是自由的,我也深信上帝无所不知(包括我们将来的自由行为)。但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做出解释,也并不满足于莫连那派考虑的事情。因此,我形成了反对莫连那主义的论证。这并不是出于要攻击莫连那主义或证明它是错的,而只是为了弄清我的立场。如下:

  1. 如果选择x的A行为是自由的,那么,在A行为前,A不存在,并且,在A行为前,没有可演绎出A会发生的特别环境。
  2. 选择x的A行为是自由的。
  3. 因此,在A行为前,A不存在,并且,在A行为前,没有可演绎出A会发生的特别环境。(MP,1,2)
  4. 如果在A行为前,A不存在,并且如果,在A行为前,没有可演绎出A会发生的特别环境,那么,在A发生前,上帝不能已经知道A行为。
  5. 因此,在A发生前,上帝不能已经知道A行为。(MP,3,4)

在此论证中,假定中最有争议的是(1)。它表述的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如果某行为是真正自由的,那么,在做出选择前,就没有可演绎出何种选择会发生的特别环境。我以此为例的原因是Thomas Flint在《神圣眷顾:莫连那派叙述》中所写。(他书中第39页是我尤其困惑的地方。您能就他关于卡斯伯特的蜥蜴所述做出回应吗?)尽管Flint不会同意,但是对我来说,那么,如果导致卡斯伯特买或不买蜥蜴的环境几乎一样的话,那么根据这些环境上帝将无法知道一个自由意志的受造物在这些环境中会做什么。我这样认为的原因是,在B世界和R世界中卡斯伯特做出决定前的环境是相近的,没什么能将二者区分开。我对Flint的理解正确吗?您也是这样认为吗?

最后,我有一个有助于该讨论的问题和评论。第一,从自由论意义上说,您是否接受可供取舍的可能性原则是自由选择所必须的呢?您是自由论主义者吗?我听说您否定可供取舍的可能性原则...这是真的吗?第二,我确信我的论证设想了某种观视理论(这个词对吗?我忘记了...)。如果这样的话,我知道您排斥这种理解上帝知识的方法,相反喜欢概念主义的形式,但是我还没有读到过任何您在该方面的论证,尽管,我被告知您在您的《独一智慧的上帝》中为此观念辩论。您能也就此发表一下看法吗?无论怎样都非常感谢您所提供的帮助。

约翰

美国

Afghanistan

克雷格博士的回复


A

我把这些问题归在一起因为它们都是关于中间知识主义的。

我们先来看约翰的问题,因为它是基础性的。约翰,你是对的。(1)确实是有争议的,但是我个人接受这种观点。有些人可能会拒绝,因为他们认为自由与因果决定论是兼容的,或者因为他们坚持一种时间理论,各种所谓的超时的或时间的B理论,认为未来事件与当前事件一样存在。

如果兼容论者是对的,那么上帝能够从决定人们如何选择的当前环境演绎出人们未来的自由选择。但是如你指出的,我是一个自由论主义者,认为因果决定论与自由是不兼容的。这不是说我坚持可供取舍的可能性原则,认为一个自由个体在一系列环境中有能力选择A或者非A。我认为一个个体的选择只要不是因果决定的,那么他是否能够做出与其实际选择相反的选择并不重要。假设上帝已经决定在某种环境中创造你,因为他知道在该环境中你将做出待定的选择来做A。进一步假设,相反,上帝知道你在该环境中将做出待定的选择来做非A,那么上帝将不会在该环境中创造你(可能这样会打乱祂的神意的计划!)。假如那样的话,你在该环境中并没有能力选择非A,但是你选择A我认为是自由的,因为这是不受因果约束的 – 是你决定了A选择被完成。所以做另一选择的能力不是自由选择的必要条件。

如果时间B理论者是正确的,那么像A这样的未来事件将与当前事件和过去事件一样真实。如果上帝是无时间性的,那么时间里的所有事件对祂来说将是平等地真实,会被祂以同样的方式获知。没有任何关于对我们是未来事件的东西使上帝更难知道。因此,对祂来说就没必要去从当前环境演绎任何事件。现在我自己并不坚持时间B理论。我坚持时间性的或者时间A理论,即未来根本不存在(参考我的书《时间与永恒》关于这些不同观点的讨论)。我也不认为上帝从创世起无时间性地存在,因为我认为神性的无时间性与你的时间理论同时成立或不成立。因此,如你所指出的,我排斥观视理论形式的神学知识,它认为上帝“观察”并且“看见”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一种任何情况下都糟糕的将上帝的知识人格化的概念!)。然而我接受概念主义的形式,它认为上帝的知识并非通过任何形式的感知获得,而是类似于与生俱来的知识。上帝就是拥有知道一切真实命题的本质属性。

所以我接受你的前提(1)中的两个假设。

中间知识 上帝能够知道未来的偶然事件

相反,我和其他每个莫连那主义者会毫不犹豫地拒绝接受你的论证的前提(4)。其实,任何相信上帝对未来偶然事件(例如人类自由意志)预知性的A理论不兼容论者都将拒绝接受(4),即使他不是莫连那派。因为你的论点不是直接反对中间知识,而是反对上帝的预知性。

(4)的问题所在是它假设上帝预知未来偶然事件的唯一方法是通过对当前环境的演绎。但是我没理由认为这是事实。其实,中间知识主义只是一种关于上帝怎样能不通过任何对世界的感知来预知未来偶然事件的理论。我认为你错误地假设了根据中间知识主义,上帝从一个自由意志的人所处的环境来演绎此人将在该环境中的所作所为。因此,你对Flint在《神圣眷顾》(39页)所述内容感到困惑。但那并不是该主义。如Flint在第40页上方紧接着说的那句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眷顾是可以被行使的...只要上帝知道祂的所造之物在不同的未确定环境中会如何做”(重点)。如果上帝拥有中间知识,那么祂一定知道这些假定的有条件的命题(一般被称为反设事实),例如,“如果卡斯伯特在C中,他会自由地买一只蜥蜴。”所以不同的可能世界中包含C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既然上帝知道卡斯伯特在C中将自由地做什么,祂能够仅基于该知识和祂自己的用来创造卡斯伯特于C中的命令的知识来准确地知道卡斯伯特将会做什么!相当通俗吧?

所以你的前提(4)只是通过假设上帝缺少中间知识的论据来反对莫连那派。

我在别处也提出过,上帝能够用祂的中间知识按照天意来治理世界,任何在天性和良心上拒绝接受上帝的普遍启示和从未听过福音的人将不会相信福音,即使他们亲耳听到(参见学术文章:《基督徒特殊神宠论》;热门文章:《基督教和其他信仰:“基督如何能是通向上帝的唯一道路?”》)。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将被上帝按照他们对上帝的普遍启示的回应来审判,那些未能回应普遍启示的和被诅咒的人不能抱怨说假如他们听到过福音就会回应福音并得救。

中间知识 上帝预先知道那些听到福音就会回应福音的人吗?

这个答案就像苏尼尔在他的问题中的建议。我要澄清一下,苏尼尔,“最好、最高的真理、道德”就是上帝的普遍启示向这个人传达的信息。我们要清楚,此外,这不是说这个人能够被他好的生命或正确的信仰救赎。相反,这个人会对按照写在他心里的道德律法生活感到绝望,并把自己丢向上帝自然启示的造物主那人们不配得的恩慈中。如圣经旧约中的人,上帝会将基督的救赎的死亡的益处用在他身上,而他却没有关于基督的认知知识。问题是那么是否有很多像这样的人。我对罗马书1-2章的阅读没有使我非常乐观。仍是没有听到福音的人将不会被基于他们不曾获得的信息而不公平的审判。他们将被基于如何回应上帝在自然和心灵上的普遍启示来审判。中间知识只是来去除任何对他们如果曾被福音点亮,会如何回应的申诉。

中间知识 上帝会因为他们选择救恩而赦免婴儿吗?

这把我们带到史蒂夫的开场问题。我在此包含了这个问题因为好多人错误地归因于他辩论我的观点。我不认为,史蒂夫,你对夭折婴儿的问题的答案(这也是一个命中注定没有机会自由地回应福音的人的普遍问题的例子)是可接受的。因为不按一个人做过什么,而按他在假设的不同环境中会做什么,来审判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如果我出生在纳粹德国,我可能已经成为希特勒青年军的狂热分子,甚至已经参与了他们的残暴行为。在其他环境下,我可能是一个小偷或者恐怖分子。因此我就该为这些行为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吗?好吧,当然不是,因为我并没有真的做这些。你的答案的难点,当你指出一个婴儿时夭折的人在不同环境中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事情时,变得特别明显。我不是说那些婴儿时夭折的人全部都遭受全球诅咒。在某些环境下那些婴儿时就夭折的人可能长成优秀的基督徒;某些环境下可能加入网络异教徒。所以上帝怎能按他们在不同环境里可能做出的行为来审判他们呢?

因此上帝将按每个人实际做的来审判人类。重读马太福音11章20-24节,我想你会明白它与这个原则并不冲突。

我接受“负有责任的年龄”的答案。上帝按照人们对上帝的光的回应来审判人。婴儿,就我们所知,没有获得任何上帝启示,因此不为他们的任何回应负责。

– 威廉·雷恩·克雷

- William Lane Cra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