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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自由与选择恶的能力

November 26, 2013
Q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问我:为什么我们必须有选择恶的能力才算有自由意志;神却能拥有祂的自由意志而不必要有选择恶的能力。他认为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因此他在基督教有神论中识别出一个逻辑性的矛盾来消减它的真实性。

我挑战他对自由的理解还有他认为真正的自由意志必须附带有能力选择恶的假设来回应他。就后者我写了如下内容:

你的异议假设自由意志的必要条件是有选择恶与善的能力。我看不到接受这假设的理由,不光是对神而且对人。虽然我们意志的自由确实包括我们选择邪恶的能力,这在事实上是真确的, 但它不见得是必要的。有自由的意志只需要我们作选择时不被我们心志之外的因素来左右。若一个人只能选择善而不能选择恶时,他仍然可以是自由的。

威廉·里·克雷格博士提供了一个颇有洞察力的思维实验来显示一个人不需要能够选择B也可以有自由并且有意义的选择A。

设想若有个人在他的脑中被偷偷的植入电极,我们让他选择做A或做B(为了我们的目的,我们让A代表善,让B代表恶),只要这个人选择A,他脑中的电极就不起作用;但每当他要选B时,电极就会起动强迫他去选A。如果电极启动并导致他去选择A,显然他对A的选择不是自由的。但假设那人确实想选A并照他的心志来选。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他完全无法选B,然而他选A完全是自由的,因为电极不起作用,也不影响他选择A。他的选择之所以是自由的, 就是因为没有拦阻他选择A的决定因素存在。 这种自由主义者对自由的概念有利于解释神择善弃恶是自由的,虽然神是不可能选择罪恶。就是说,他的选择不是基于某种因素的限制而决定的。这样,自由主义者对意志的自由不要求一定要有能力选择非他所选的。

选择范围的局限不等于毫无选择。如果A, B, 和C 是好的选择,而D, E 和F 是坏的选择,如果一个人无法选择D,E, 或 F 并不能否定他还能选择A,B, 或 C 的事实。当我到店里买冰淇淋时,他们可能在一百种味道的冰淇淋中只进了十五种款项。我无法选择那八十五种味道的冰淇淋, 这事实并不拦阻我对摆在我面前十五种款项的选择。同样,神没有选择邪恶的本能并不意味着祂缺乏意志的自由。最多只能说神自由选择的范围比起我们的更有节制。

说人的自由不必要有选择邪恶的本能,这听起来好像是正确的。然而它却与自由意志的神义论(我一向都认为它很有说服力)相抵触。持自由意志的神义论辩证:按逻辑说,神不可能创造一个世界让人在其中享有自由意志却无法用那意志来选择邪恶。在这种情况下,选择邪恶的本能不仅是实际上的事实,而且是必然的事实。正如我之前所争论的,在我看来,神应该可以造我们为不带择恶本能的自由个体。

我面对着一个进退两难的局面。 在我回应我朋友的异议过程中、又把恶的问题“推进维谷”了。另外,如果神本可造我们为不带择恶本能的自由个体,我也未能解释为什么祂却没有这么做。(尤其考虑到我们是照祂的形像所造的,祂不能选择恶),难道是因为我们的有限?如果是的话,既然我们必然是有限的,那我们选择恶的本能也是必然的了。虽然这种说法保存了自由意志的神义论,却与我认为真正自由的意志并不必要有选择恶之本能的论据冲突。

那问题出在哪呢?是在我认为“人的自由并不必要有选择恶的本能”的论据吗?是在我对自由意志神义论的理解吗?抑或两者皆是?我会非常感激您的指点。

杰森

United States

克雷格博士的回复


A

杰森,我想我可以解决你的困境!但我首先要说,你对你朋友的问题回答得真不错,我只要在此稍为修正一下。

我也要澄清我所举的例子并非源出于我,而是源自哲学家哈利·弗兰克福特(Harry Frankfurt)心血的结晶,弗兰克福特的作品已引发了大量对这类的例证的讨论。也请注意:弗兰克福特对自由主义之自由的分析,成为对基督自愿地抵挡诱惑的理解非常有帮助。基督,作为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是毫无瑕疵的(就是,不能够犯罪)然而,他自愿地拒绝诱惑。这怎么可能呢?因为在他屈辱的状态下(复活前的化身),他经历了认知的限制,就像凡人真实的意识形态,所以他感受到诱惑的魅力。这是他自愿凭自己的力量在没有外界因素的影响下抵挡的。

那这与捍卫自由意志的声明怎么兼容呢?这声明断言“按照逻辑来说,神不可能创造一个世界, 其中的人享有自由意志,然而却不能用这意志来选择邪恶”。 请注意,自由意志的捍卫者并不这么断言,虽然是有如你所描述的世界可能存在,然而它们尚有其他严重的缺陷,致使它们比不上人们可以善恶皆选的世界。无神论者如果要证明神与恶在逻辑上是不相容的,他就必须证明神宁愿要一个没有恶的世界(无论任何理由)多过任何有恶的世界。这与捍卫自由意志是一致的,。

然而,我不相信神会创造一种生物只有本能自愿地选择良善。这种本能似乎只适合那具备完美道德的本性、这种特性唯独属于神。一个自由的个体具备在道德上达不到至善的本性(注:那种道德的至善与无邪的天真不同!),缺乏无误择善的能力。要神创造一个具有绝对无误择善本能的个体,就等于创造另一个神,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神本是无起因的,当然,万能并不包括带出在逻辑上不可能事物的能力。

这并不是说,人类总是择善弃恶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在逻辑上可能的世界。反而这是说,人类具备选择邪恶的本能,或者更恰当的说,缺乏无误择善的本能,即使他们不犯罪,但他们是能犯罪的。

在回应这观点时,你表达了以下的担忧:“既然我们必然是有限的,那我们选择邪恶的本能也必然是有限的了,虽然那挽救了自由意志的神义论,它却与我的论据‘选择邪恶的本能并不是真正自由意志的必要条件”冲突。 不,那没有冲突。你挑战“他对自由的理解,和他的假设认为真正意志的自由必须具备有选择邪恶的本能”来回应你的朋友。这两项挑战都站得住脚。所以,你只需要在你文章开始的那一段,对声称人类可以只有择善的本能这句子稍作些更改就行了。你已经回应了你朋友的异议:表明了自由意志本身不必要有作恶的特权,也解释了为什么对人类这样有限的个体在选择重要道德的自由上必然意味了有选择邪恶与良善的能力。

 

威廉·里·克雷格

- William Lane Cra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