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逻辑真理和全能
October 14, 2013我有一个问题关于神的全能和必然性。在您的作品、辩论和教导中,您都遵循弗林特(Flint)和弗瑞索(Freddoso)对神全能的定义。他们定义的关键是:神不能实施逻辑上不可能的事理,比如说造一个圆的正方形。
当我用这全能的定义与一位无神论者讨论时,他以类似于尤西弗罗反对论(Euthyphro objection )来回应。他说,有神论者必须在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第一个选项就是神决定了逻辑和数学的基本“法则”。若是如此,那么根据笛卡儿(Descartes )的说法,逻辑和数学的基本法则是或然的。也就是说,它们可能不同于已有的。如,2+2可能等于3。或“A”可能是“非A”。第二个选项就是逻辑和数学的基本法则不可能不同于已有的,因此,是必然的。若是如此,那么逻辑和数学的基本法则是与生俱存的(抽象物体),连神都必须遵循。
说第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这听上去太不可思议了,因为我无法想象“不矛盾的定律”在2+2=3的情况下就被作废了,因为我必须应用“不矛盾定律”来推翻它。这个选项好像应当被推翻因为它引向荒谬。如果第二个选项是正确的,那么神的主权似乎受到了考验,因为神就被迫遵循在祂之外的东西。
因为这两难的困境与尤西弗罗在道德论证两难的困境非常相似,我的直觉是把这两个选项都排除,而提供一个第三选项的可能性,如:“神设立“不矛盾定律(之类)”的成立,因为这与他的本性相符。”这样的话,这些定律就不是或然的,也不在神之外了。但这提出的第三个选项对我来讲又不如它在道德争论的背景下那么可信。您能在这问题上给我一些启发吗?谢谢。
瑞恩
United States
克雷格博士的回复
A
对于那些不熟悉这主题背景的读者,托马斯·弗林特(Thomas Flint)和阿尔弗德·弗瑞索(Alfred Freddoso)所著的文章是《极至的能力(Maximal Power)》,重新出版在我的《宗教哲学:文选及指南》(Philosophy of Religion: a Reader and Guide)的书中(由罗格斯Rutgers大学出版社,2002年)。这是一个对”全能“出色的概念分析。(一件趣事:当我在几年前参观巴黎圣母院的时候,在午餐桌上,我问托马斯 和阿尔弗德为什么把他们的书命名为“极至的能力”,而没用更为人所熟悉的词汇“全能(Omnipotence )”。他们向我解释说只是想要加些花样,之后阿尔弗德问我认为“伟大的全能神(Great God Almighty.)”这个题目怎么样。显然这是他最喜欢的题目,但是托马斯担心这听起来不够“敬虔”。我之前从没听人提出过这方面的顾虑,但我开始看到托马斯在基督徒良知这方面的敏感度。)
你朋友所提出的困境中第一个选项一直被阿尔文·普兰丁格(Alvin Plantinga)称为“普世可能主义”。这观点认为没有必然的真理。虽然笛卡儿(Descartes)为之辩护,但是几乎所有的基督徒哲学家都合理的拒绝了这观点。因为,只要扪心自问:没有绝对的真理这声明本身是绝对真实的吗?如果是,那这个声明就自相矛盾了。如果不是,那这个声明大概就是假的,也就是说,神可能确实设立了必然的真理。用多重可能世界的说法来解释,我们可以说,有一个可能的世界是神所创造的,在那里有一些声明是在任何其他可能的世界里都成立的。但是如果这样的声明存在,那就不能有任何世界把持——没有任何的声明在任何可能的世界里都得以成立,也就是说没有不可能的必然真理,这与普世可能主义矛盾。
并且,笛卡儿的立场是不可思议的。例如,他要求我们相信,例如神可能在不存在的情况下创造了我们,也就是说,有一个可能的世界,在其中神并不存在,同时他却创造了我们。这简直是无稽之谈。
因此,必然真理是必要的。然而,它并不像你的朋友推断的那样——遵循逻辑和数学真理的必要性:“数学和逻辑的基本真理以某种方式(抽象物体)存在,而神则受它们约束”。反而,就如你合理的指出,基督徒的看法应该是,逻辑(以及数学)的必然真理表现出神思想的体现。神学上,这种学说和约翰福音的前序“基督就是神的道”完全吻合。
然而,神圣旨意的考虑在此是没有必要的。在道德理论上这方面的考虑是必要的,因为是神的命令构成了道德的责任。但对逻辑法则,并没有这种依据,它们只不过是对神推理过程的描述。
- William Lane Craig